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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节(2 / 2)


  “啊,就是这里。”前方出现了一座嶙峋的岩山,以沙漠中的山来说,算是较为嶙峋,傅展掏出指南针看了一眼,语气中也有欣喜之意,“穿过这座山再开二十分钟,应该就到绿洲了。”

  李竺也不禁精神大振,她拿出水喝了一口,傅展加足马力,拐过清晨的沙漠——

  随后,他们两人都不禁发出了低呼声。

  ——岩山背面,十多二十个身穿迷彩服的部落战士正斜靠在车边吸烟,枪随意地支在脚边,车还没有熄火,小憩的宁静忽然被闯入者打断,他们也有一瞬间的呆滞,但很快,已经有反应迅速的人转身跳上了吉普车。

  傅展一声诅咒,摩托车360度调了个头,往来处加速,李竺回头瞪着那两辆吉普车,时间在这一刻似乎被放慢到了极限,所有的要素都涌上心头,就像是视野中浮现出的小字说明:摩托车仪表盘上的油量不多了,最多再开一小时。

  车的速度一定会比摩托车快。

  车是两部,很难在短时间内同时解决

  车屁股冲着岩山,没法再炸一次。

  ——即使他们成功甩脱了,炸飞了这两车人,没有油,还是得走去绿洲,极有可能重演迷路遭遇,这一次,他们也许不会这么幸运。

  当然,这样开下去,更大的可能是他们没等到这一步就会因油用尽被追上,然后被残酷地杀死,u盘送到美国人那里,换来五百万美元,觊觎这笔财产的部落前来掠夺,在达尔富尔,五百万美元足以酿成又一波变动。这个区域将会变得更加贫穷,更没有希望,路桥和矿场也会受到波及——

  “停车!”

  事前她一直在想,人为什么会在某种时刻做出这样的决定,曾经她觉得这种人不可理喻,甚至可以说是有几分可怕,但现在,当她明白的时候,李竺就全明白了。

  其实这一切不过是水到渠成,真的都很自然。

  “停车!”她猛拍傅展的手臂,“快,不然来不及了!”

  傅展大概体会到了她的意思,他刹住摩托车,“你要乘他们没开车的时候射轮胎?——可能没用,这种沙地车轮胎都很厚。”

  李竺是有这样的想法,但她也不觉得这能成功,不过,的确得乘他们没开车的时候把枪架起来。

  她跳下车,把枪甩到身前,背包拉链打开,走向附近的那块大石头——刚才就瞄好的掩体。

  “不好意思,曾经约定的事,不能履行了。”她说,转头看着傅展,希望这一眼能传递所有她来不及说的托付与期许,“你知道这是现在唯一的选择。”

  “李竺!”傅展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,他走上前厉声说,伸手要抓住她的肩膀。

  远处人群的骚动声越来越大,有人试图发动吉普,发动机传出响亮的爆鸣声,李竺摇摇头。

  “用另一种形式实现吧。”她说,眯起眼开始瞄准,在他们冲上来之前,她能杀多少人?

  至少应该是三五个,她希望能把一半人带走,虽然这也许不太可能。

  “不能和你一起活着回去了,”她不再往回看,而是抬高了声调,“傅展,难道你不想带着我的份一起活下去?”

  这是唯一理性的选择:牺牲一个人,另一个人活下去。而傅展懂得比她多,活下去的几率更大,她不会认路,甚至不知道绿洲的安全屋在哪,里头的设施该怎么使用,他也一直知道,如果一定要有一个人活下去,那个人于情于理都应该是他。

  这不是电视剧,没时间生离死别,拒绝接受现实,她用生命换来的时间每分每秒都很宝贵,连吻别都嫌匆忙,多待一秒,就等于是让她的死廉价一分,如果她的死不能换来他的生,那这一切将毫无意义。

  这些,他们都懂,傅展都懂,就像是她不回头也能感觉到他的眼神,恶狠狠地,几乎带着怨恨地望着她的后脑勺,甚至还有些不解,他不是那种会为别人牺牲的人,他不懂,所以有些怨恨——也许还更恨自己,他一向活得很现实,知道这是现在唯一的选择,也知道他真的应该要走了。这是艰难但不得不做的决定。

  ……

  漫长到几乎让人窒息的一秒后,摩托车的引擎声响了起来,傅展声音沙哑,甚至还有些哽咽。

  “李竺。”

  他喊,“我会回来的,你挺住,等我!”

  “好,我等你!”

  天边,太阳升了起来,朝霞明媚多姿,预示着一个大晴天又将到来,阳光从她背后照过来,让打手们纷纷眯起眼举手去遮,而李竺逆着阳光痛快地笑了起来,用尽全身力量大喊,“我一定等你!”

  也许这一切都不会成真,但遐想也因此变得更美好,说不定,曲终人散的时候,他们还真能牵着手回家。

  摩托车的嗡鸣逐渐远去,她闭上眼,在心底调匀呼吸,如冰般冷静,手指下压,开始击发。

  第62章 达尔富尔(3)

  苏丹达尔富尔 撒哈拉沙漠

  虽然电视里的特工能在枪林弹雨间徒手穿梭还安然无恙, 同时百发百中, 随便打一发子弹也有人倒地身亡,但李竺一直都活在现实的世界里。她知道自己打斗起来根本不占优势——就算有天分, 女人也没法和男人打, 这是现实,一个人被枪林弹雨笼罩绝对会被打死,这也是现实,1v2、1v3的事情, 在人人都有了枪以后就变得很难, 现实是武林高手空手也可能会被菜刀砍死。所以, 现实是, 在他们反应过来, 把她打爆之前,她只有几发的时间。

  不知道美国人下的是什么命令,必须留活口, 还是死活都可以,不过, 李竺留下来就是为了给傅展争取时间,她就不会还心怀侥幸,犹犹豫豫。大石头做她的支架和掩体,为她卸掉了大部分后坐力,所以她激发得很快,就像是电脑程序,跑得熟了, 大脑里就只想着这个,忘了害怕,只是最纯粹地在跑,思忖着怎么在最短的时间内造成最大的伤害。

  头两枪击中的是轮胎,噗噗两声,轮胎瘪了下来,这样他们就算要走也得换胎,傅展有更多时间逃离,这时,大部分人都已抄起枪,将子弹上膛。李竺不管他们,眼神快速掠过人群,找到衣饰最整洁的那个人(这就意味着他脚下的球鞋成对,而且没有‘吐舌头’),手指压下果断击发,一声抽响,人头像西瓜一样炸了开来。倒不是她刻意要炫技,但傅展教过她以后,她觉得开这种枪也挺简单,而且,射中头部带来的视觉效果最可观,也最有威慑力。杀掉头领,对队伍士气的打击也最大,人群惊慌地散开了一会儿,又更紧密地聚在了一起——这可能是人类的本能,觉得这样聚群会对猎物带来威慑,在冷兵器时代,这也许是对的——不过在枪被发明以后,这么做就等于是为狙击手提供上好的靶子,以现代枪械的动能,只要击中躯体,不管是哪里都会让人失去战斗力,李竺只要闭眼扫射过去就是了,反正是绝对不会射错的。

  可惜,敌人并不是npc,在这瞬间的反应过后,他们迅速四散开来——现代战争本来就是这么打的,拍出来绝对没电影里那么壮观,队友之间走得很疏,就是为了避免成为移动的活靶子。李竺只来得及扫射了一梭子,三四个人应声倒地,血腥味更浓重地弥漫在空气里,的确已经有人惊慌了,他们冲她大喊大叫着什么,满面的诧异之色,李竺还看到有人拿出十字架项链开始亲吻,好像她会邪法一样,如果不是他们自己也拿着枪,她会怀疑自己已经不知不觉间穿越到了冷兵器时代。

  枪管在发热,她已经杀了五个人,但却毫无感觉,只隐约感到一丝荒谬,不过,不管对面多么丑态百出,他们依旧在前进——这些人手里的ak有效射程是300米,而她手持的轻机枪有效射程却在500米左右,从射程来说形成了压制,这也是他们目前都没举枪射击的理由。这也显示了这些人的专业素养:如果是平民,受到这种画面的刺激,是根本无法思考的,手里有什么就用什么,不管三七二十一,先开枪再说,但老兵就会知道,射程不够开枪也只是浪费时间,他们有二十多个人,分开来靠近,李竺不可能把机枪和游戏里一样端着一通扇形扫射,把人通通干掉,那样射击精度很差,在数百米的范围内根本射不中特定目标,尤其现在目标已经分开,只要他们越靠越近,进入射程以后,终究能占据主动。

  事实上,现在他们分开来,开始往前跑了,她就已经瞄准得很吃力了,500米外瞄准一个相对静止的目标,冲一群人扫射,这都不是很难,一个在高速奔跑的目标呢?这就不好说了,有汗珠从李竺的鼻尖落下,她瞟了手表一眼:刚过去不到一分钟,她还能争取到更多时间。

  她瞄准,扣下扳机,连发三枪都落了空,黑人跑起来真是很快,而且她也有点慌了,手更因后坐力发软,李竺调整了一下,再扣一发,人数应该是二十多个,仓促间她数不清,但这群人真野,她杀了这么多个,他们明显慌了,却还是很凶,依旧在往前冲。

  又倒了一个,李竺手心发麻,刚才涌上来的肾上腺素效用渐渐褪去——而且她扣了多少发,就等于是被人打了多少拳,轻微的恐惧感开始涌上,这也是本能反应——已经有人开始举枪了……

  有那么一瞬间,李竺想闭上眼,静静等待那一刻的来临,她其实挺感谢现在的忙碌的,至少能让她有事要做,别去思考近在咫尺的死亡,这种事——想必是越想越怕的。但她自然不能,她绝不会束手待毙,必须得拼到最后一刻,人至少要有这么点心气劲儿。

  但她就要死了,总有一部分的她正在想,死是什么样的感觉呢?是否就像是生命中那些让人遗憾的意外一样,最终,你也只能学着去习惯和接受?人不到最后一刻总是不想放弃希望,但现在她能祈求什么,从一开始她就不活在电影里,比起落入敌手受尽折磨,也许在这里被乱抢打死,已经是她最好的结局。

  在生命的最后一刻,她想起父母,想起朋友,想起生命中值得眷恋的每一个人,但终究,这一路走来,她已经在心底做了无数次的告别,这终究已为她所接受,在这一刻占据了绝大多数思维的还是傅展——她没那么爱他,爱对于他们这样的人来说也并不是那么重要,但傅展带走了她的一部分,他们已经生长到了彼此的血肉里,就像是她也接纳了他的一部分灵魂,他们间没有长篇累牍的自白忏悔,没那么文艺,但,一切都在点点滴滴里。他的吻,他悲观的冷静,即使是愤世嫉俗也无法隐藏的那么一丝血性,在星光中长时间的互相凝视,靠在他背上,月升中,整个世界只有一首bgm的寂静飞驰。

  ——他会带着她的那部分继续活下去,她想,有点儿不舍,又有那么一点儿欣慰,人到了这时候,不会去想自己拥有的钱与权与势,关注的问题反而回归本源——还行,到最后,她还不算是没活出个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