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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4章 总有刁民想害本王!(2 / 2)

在这本《随遇随喜》里面,刘墉延续了一贯的讲故事风格,借着小沙弥和老师父这一对师徒之间的小故事,说出一些人生的道理。

文字浅显,让人一看就懂,有时还能让人会心一笑。书中每一篇小故事都搭配了刘墉自己亲自画的水墨画,笔触细腻柔和,色调明朗。仅仅从视觉上,也给人一种治愈的感觉。

小沙弥看到秋天禅院里的红叶飞舞,就跑去问师父:“红叶这么美,为什么会掉呢”?

师父一笑说:“因为冬天来了,树撑不住那么多叶子,只好舍。这不是‘放弃’,是‘放下’!”

禅院里的一棵大树倒了,小沙弥和众师兄弟扶不动,师父说把树枝锯掉。

小沙弥表示不解,为什么大树已经这么可怜了,还要伤害它,锯掉它的树枝呢?

师父说:“树大招风,先自损,才能不受损”。

吴楚之不是因为孔子骞而烦躁,而是因为斯文森。

上午斯文森那番关于‘人上人’的话盘旋在他脑海里,挥之不去。

这和吴楚之的人生观相差甚远。

就像上面那个故事一样,充满了东方的哲学,这是斯文森理解不到的。

斯文森他们只会让大树越长越大。

撑不住,不会舍,而是施肥。

扶不动,不会放下,而是想办法加固。

短期看,树会越来越茁壮,直拔云霄,但最终还是会被越来越强的大风、雷击给毁灭掉。

而且,吴楚之还从斯文森的话里面嗅到了谎言的味道。

有着曹贼的好色与睡眠,吴王自然也有曹贼的多疑。

加入研究生会,实在是太无必要了。

东西方在这上面有着巨大的鸿沟,从本质上与东方完全不同。

一个强调的是管理,一个强调的是维护同学利益。

没有任何跪舔的意思,而是西方的学生会,完全就是兄弟会。

平行时空里的那个吴楚之,第一世就坚决不招学生干部作为研究生。

斯文森现在可以说是学贯中西,不可能不知道里面的区别。

诱导自己进入研究生会,到底是为了什么呢?

手里把玩着奇楠手串,一颗颗婆娑着那木质的珠子,心里始终平静不下来的他,索性合上了书。

他在脑海里反复的思考着这段时间发生的一切。

从拆迁房到神舟付,再到斯文森为他画的股票、期货、外汇的饼,吴楚之忽地发现,这些事情仿佛都是斯文森在推着他走。

而且,让他最疑惑的是,无论是拆迁房还是神舟付,貌似对于他想要博得的地位,没有任何的帮助。

除了证明自己是个暴发户外,没有其他的意义。

能让萧玥珈那种豪门低头的,只是暴发户的钱就够了吗?

这种浮财,哪怕再多也不可能被他们看在眼里。

斯文森那番政商关系的话倒是点醒了他。

自己对于萧家的买点在哪?

恐怕只能是政商的结合。

萧玥珈说过,她家的大量远方叔伯们遍布于在大江南北各个地区的衙门里。

对于他们而言,自己最好的价值便是给他们带来的政绩。

这不是浮财可以解决的问题。

唯有产业。

只有产业能够拉动地方经济的增长,解决大量的就业问题。

让老百姓的腰包鼓鼓地,这才是衙门中人的业绩。

浮财只能做慈善,而且只能解决短期的问题。

没听说过撒币可以让经济增长的。

吴楚之疑惑了,斯文森鼓动自己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?

他有些百思不得其解。

睡不着的吴楚之在床上坐了起来,目光在一边的书架上打量着。

世纪初老式的床上书架其实就是一块长条形的厚木板,架在床头与床尾之间,价格不贵,卖价不过20元,很是实惠。

其实这种书架很是方便,也很牢固,把书堆满一整面墙都没问题。

作为一个文科生,吴楚之的阅读兴趣自然是非常广泛的,书架上面什么书都有。

世纪初的阅读成本也不贵,毕业季的时候多留意校园内的跳蚤市场,自然可以网罗到很多的书籍。

他漫无目的的在书堆里找着书,都是读过的。

看着这满满的书架,吴楚之这才反应过来,他也要毕业了。

这堆书该怎么处理?

卖了?

有点舍不得,他读书有在旁边批注的习惯,这也是受严恒父亲严东明的影响。

有的时候,同样一本书再过两年再去看,又有新的感悟,这是就需要贴一张纸进去做新的笔记。

所以,吴楚之很多的书是越读越厚,自然更舍不得卖。

家里的书柜也装不下了,所谓书香门第,就意味着家里的书柜也不少。

几十年下来,早已被几代人塞得满满当当。

不过,自家的书柜,大多数都是父亲的工程类砖头书。

显然,研究生时,自己压根就不会住校,而自己和秦莞的婚房,目前还在装修。

看来只有放弃一部分书了。

吴楚之惆怅的望着书架上的藏书,忽地眼神一凝,落在《左传》上面。

《左传》在华国历史上的地位从某种程度来说是至高无上的。

关于它到底是不是是华国留传下来的第一部编年体史书,有很大的争议。

但是因其真实和文采,对后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,可以说是先秦文化的最高成就。

作为一个文科生,见到历史书对它如此高的评价,吴楚之自然会去翻阅。

一段文字浮现在他脑海里。

吴楚之有些慌了,赶紧将书抽了出来,哗哗哗的翻着。

半响他愣住了,双手颤抖的捧着书。

“昭公七年……

及子产适晋,赵景子问焉,曰:「伯有犹能为鬼乎?」

子产曰:「能。人生始化曰魄,既生魄,阳曰魂。用物精多,则魂魄强。是以有精爽,至于神明。匹夫匹妇强死,其魂魄犹能冯依于人,以为银厉,况良霄……」”

不用去查古汉语词典,当年的吴楚之就把这些古籍当做文言文翻译练过基本功的。

等到子产去晋国,赵景子问他,说:“伯有还能做鬼吗?”

子产说:“能。人刚刚死去叫做魄,已经变成魄,阳气叫做魂。生时衣**美丰富,魂魄就强而有力,因此有现形的能力,一直达到神化。

普通的男人和女人不能善终,他们的魂魄还能附在别人身上,以大肆惑乱暴虐,何况伯有……”

这段文字,讲得就是道家和佛门所说的夺舍!

也是‘夺舍’这件灵异事件,在古籍中的最早记录。

所谓‘强死’,就是不得善终。

斯文森是癌症活活疼死的,显然,这不是善终。

一股寒气从吴楚之的后背涌出,瞬间便弥散至全身。

狗屁的随身老爷爷!

分明是这货要害本王!

吴楚之恍然大悟,斯文森种种的不合理做法,在此刻得到了解答。

他要夺舍!

此时的吴楚之很是抓瞎。

该怎么办?

请神容易送神难!

怎么才能把这货从体内赶出去?

燃香?

上次斯文森就说过,那安神香对他的损害很大。

但是,会不会引起反噬?

吴楚之后悔不迭,最近他给了斯文森太多的休息时间。

天知道他恢复到了什么地步!

他在心里默默计算着。

根据几次斯文森提过的恢复时间进行推算,这货貌似应该恢复的七七八八了。

不能轻举妄动,但又不能任其发展下去。

肿么办?

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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